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工商、交通运输和质检部门,进一步加强汽车销售行为以及汽车配件质量监管,制止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4S店)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并严查为消费者办汽车按揭、保险时收取"返利"、"好处费"等商业贿赂行为及汽车销售、汽车配件生产经营中,存在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汽车配件的行为。
文件明示汽车行业"潜规则"
国家工商总局、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汽车销售行为及汽车配件质量的监管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一改往常概括叙述的语言风格,明确指出了当前汽车行业存在的一些不合理甚至违法现象,还举例列出了一些行业"潜规则"。
通知表示,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利用为消费者办理汽车按揭贷款、汽车保险等服务之便收取金融服务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所谓"返利"、"好处费"的行为属于商业贿赂,相关部门要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厉查处;对经营者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要进行制止。
机动车灯具(前照灯、转向灯、前位灯、倒车灯等11类产品)、机动车回复发射器、后视镜、内饰件、制动软管等产品均需办理3C认证,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于此类产品的无证出厂行为要进行执法检查,坚决打击。
另外,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严厉打击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无产品合格证、厂名、厂址的配件和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的经营行为,要监督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建立配件登记制度,做好配件检验、入库、保管、出库登记工作。
业内人士和消费者都担心难收实效
对于三部委文件中提到的一些不合理现象和"潜规则",杭州汽车行业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人士表示,这些现象确实存在,"有的已经存在很长时间",尤其是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汽车配件、虚假宣传、商业贿赂、欺诈消费者等现象,以及使用无证出厂配件、劣质配件的,更是普遍存在。
而一位保险业从业者则透露,由于新车都要买保险,各保险公司都很看重4S店环节的保险销售,由于竞争的关系,在车险销售过程中,保险公司给予4S店返点的现象由来已久,"给得越多,经销商的积极性越高。"
虽然这次三部委联合下文,力度很大,用词严厉,但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和消费者却都表示,"不抱太大期望,能收到多少成效还很难说。"因为仅凭一纸通知就铲除汽车行业多年存在的"潜规则"绝非易事。
有消费者直言不讳地说,关键是要看各地方各部门的执行力度,否则就可能变成"雷声大、雨点小"的一纸空文。
不过,三部委此次如果动了真格,汽车经销商们就要注意了,尤其是那些借着提新车加装潢甚至加价的行为,恐怕真该收敛一下了。
| 布展时间 | 2012年6月2日—5日 |
| 展览时间 | 2012年6月6日—11日 |
| 专业观众及媒体日 | 2012年6月6日 |
| 公众展览日 | 2012年6月7日—11日 (11日下午15:00闭馆) |
| 撤展时间 | 2012年6月11日15:00后开始 |
| 展会地点 | |
| 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南坪) 一号馆、二号馆、三号馆、室外广场 重庆展览中心(陈家坪) 方一馆、方二馆、圆一馆、圆二馆 | |
| 主办单位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中国贸促会汽车行业分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 | |
| 承办单位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汽车工业办公室 | |
| 展会管理执行机构 重庆展览中心有限公司 | |